近日,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披露三起處罰公告,吉能通榆綠電有限公司、京電能源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大安吉電綠氫能源有限公司被處罰,具體處罰信息如下:
東北監能罰決字〔2025〕1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調查核實,吉能通榆綠電有限公司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吉能新能源鄉村振興風電項目220kV送出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十三條的規定,被處以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
東北監能罰決字〔2025〕2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調查核實,京電能源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乾安縣國綜10萬千瓦風力發電+儲能項目 220kV送出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十三條的規定,被處以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
東北監能罰決字〔2025〕2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調查核實,大安吉電綠氫能源有限公司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大安風光制綠氫合成氨一體化示范項目 220kV線路送出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十三條的規定,被處以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